号剑秋。
生于: 1892年10月11日(光绪十九年农历十一月二十六日),辽宁省凤城南街小王家子胡同。
父亲:黄平玉(妻子张氏,杨氏)
民国六年(1917年)考入国立北京大学预科
民国八年参加“5.4”运动,参加大对游行示威,焚毁曹汝霖住宅
民国九年六月(1920年6月)北京青年会与左二区发起地方服务团,请蔡元培校长担任队长。
民国十一年(1922年)11月18日在北大毕业前与夫人谢敏如结婚。
民国十一年(1922年)由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
1924年长子黄显钟诞生。
民国十七年(1928年)受辽宁省财政厅长张振鹭邀请,担任辽宁省财政厅主任秘书
1930年,凤城县税务局长
1931年“9.18”事件后,出任辽宁省府秘书长,赴锦州重组省政府。派邓铁梅/项青山回乡组织义勇军。
1932年,省府撤至北京,参加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,支持义勇军活动事宜。
在锦州以秘书长代理省主席之职。
1934年春,在南京成立国立东北中山中学
1938年8月(民国27年),任教育部东北青年教育救济处主任。
1945-1948年任嫩江省政府委员,
1948年底去台湾,寄寓台中。
1950年被聘光复大陆设计耀军委员会委员
1953年长子黄显钟病逝,享年29岁。
1974年出版出版毕生写的诗集《秋声集》
1977年11月16日逝世,享年85岁。
黃恆浩先生的詩集,紀錄了1911年至1971年間個人經歷及國家興衰的史詩,先生號劍秋,安東省鳳城人,1892-1977,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。918事變後協侄黃顕聲將軍在錦州與日軍展開有組織抗日第一仗,又散盡家財,支援東北義勇軍鄧鐵梅及苗可秀部,並創辦東北中山中學於南京,遷校四川,收容培育流亡師生,戰後復校瀋陽,一生為國不遺餘力。
予自弱冠卽嗜詩歌,六十年來因事興感,竟集稿至六千首。近經友人代為選編,就其可發表者得二千七百六十一首,印成一冊。全書共分三篇:古近體詩為一篇(Page 1 to 387),詞取為一篇(Page 388 to 420),新體詩為一篇(Page 421 to 447)。各篇均按時間順序排列,藉以紀錄個人生命予新湖波蘭之起浮,亦放映半個世紀以來國家之多難與世事之變遷。予向慕樂天之為詩,婦孺能解,高山仰止,惜來能至。
今茲神州陸沉報國有心悲老至;故鄉未復,雲天北望美淇其,雪泥鴻爪,經營付梓,僅以分贈友好,尚希不吝,指正乃幸!
黃恆浩1974年6月於台灣永和寓盧時年八十有二
黃恆浩:義勇軍四年(十一)